安徽金汇发展教育基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,在我校设立“金汇育才计划”项目。根据《关于做好2016年“金汇育才计划”受助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拟定16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刘晶晶同学为我院受助学生(学生困难认定等级为特殊困难),享受“金汇育才计划”项目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,连续资助4年直至毕业(次年须满足复审条件)。现将受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,公示期限为3天(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提供具体线索,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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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审人:董洁